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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的通知
閩裝協〔2024〕10號
有關地方建筑裝飾(行業)協會,各會員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建筑裝飾企業做專做精做優做久,落實新質生產力賦能建筑裝飾行業的要求,加快推動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提升企業品牌價值和核心競爭力,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規范和骨干會員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同時為做好我省建筑裝飾行業龍頭企業認定的基礎性工作,以及福建地區中裝協有關行業數據統計工作的初審推薦,根據《2024年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主要工作計劃》,結合本會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開展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認定類別、對象
(一)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分為:公共建筑裝修裝飾、住宅裝修、設計和成長性(先進)四個類別,可自愿申報其中的一至兩個類別或全部類別。本活動自愿參加,不收取評價認定費用。
(二)我會結合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結果情況,篩選確定一批裝飾裝修龍頭企業。我會組織開展的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結果將作為我省建筑裝飾行業年度龍頭企業認定的基礎性工作(前置條件),擬自愿參加年度龍頭企業認定的會員企業應先參加2023年度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活動。
(三)我會組織開展的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活動,將作為優先推薦參加中國建筑裝飾協會有關活動的必要條件之一。
二、申報企業基本條件
(一)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公共建筑裝修裝飾類)應具備以下條件:
1.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已獲得2022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信用評級AAA認證。
2.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和建筑裝飾(幕墻)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
3.2023年度建筑裝修裝飾(幕墻)工程施工及設計結算收入營業總額合計達1億元(人民幣)以上。企業凈資產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
4.需滿足以下業績中的1項:
(1)企業納稅:2023年度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累計繳納并已實際入庫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金額300萬元以上。
(2)企業產值:2023年度產值增長率達15%以上或省(境)外產值超企業總產值達50%以上。
(3)優質工程(不得為同一項目):省級以上(含省級)1項: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承建單位)和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等(參建單位),或榮獲“閩江杯”省優質專業(裝飾裝修、幕墻)工程;設區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類行業協會認定公布的優質工程2項。
(4)承攬的工程采用裝配式建筑裝修技術或采用全裝修成品住房方式合同造價≥2000萬元,且建筑面積≥10000㎡不少于2項;或被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省裝協表彰的裝配式裝修產業基地、裝配式裝修典型案例不少于1項;或承攬的工程應用“三個替代”(系統代腦、機器代工、工廠代現場),主要用于工程設計、建造、管理等方面不少于2項。
(5)企業注重自主研發、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獲得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或中裝協和政府部門頒發的科學技術獎1項,或建立建筑信息管理平臺(含現場管控、質量安全、裝配式裝修等子系統),或取得建筑裝飾相關的專利授權和軟件著作權等(專利主要申請方)不少于2項。
(6)主編的建筑裝飾相關行業標準、質量技術規范(包括但不限于團體標準)或省級及以上施工工法不少于1項。
(7)企業知名度較高,且已上市,或被設區市政府有關部門選定為龍頭企業或列入上市后備企業名單,并在政策享受期內。
5.近3年無出借資質、轉包、違法分包、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事故,未被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列入黑名單,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其他不良記錄。
6.近3年企業主營裝飾裝修業務納稅額和產值增長率在行業中排名靠前。
(二)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住宅裝修類)應具備以下條件:
1.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已獲得2022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信用評級AAA認證。
2.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和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乙級資質。
3.2023年度住宅裝修施工工程產值及工程結算收入總額達到1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4.需滿足以下業績中的1項:
(1)企業納稅:2023年度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累計繳納并已實際入庫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金額100萬元以上。
(2)企業產值:2023年度產值增長率達15%以上。
(3)優質工程(不得為同一項目):省級及以上住宅精(全)裝修1項: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承建單位),或建設類行業協會認定公布的省級優質工程;上一年度設區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類行業協會認定公布的住宅精(全)裝修2項。
(4)承攬的住宅裝修工程采用裝配式建筑裝修技術或采用全裝修成品住房方式合同造價≥1000萬元,且建筑面積≥50000㎡1項;或被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省裝協表彰的裝配式裝修產業基地、裝配式裝修典型案例1項;或承攬的住宅裝修工程應用“三個替代”(系統代腦、機器代工、工廠代現場),主要用于工程深化設計、建造、管理等方面3項。
5.注重企業合同管理,簽訂住宅裝修施工合同,推廣使用《福建省住宅裝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形成常態化、制度化(承諾書)。
6.近3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事故,未被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列入黑名單,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其他不良記錄。
(三)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設計類)應具備以下條件:
1.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已獲得2022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信用評級AAA認證。
2.具備以下資質中的一項:
(1)建筑裝飾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2)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二級或設計乙級企業。
3.在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良好的社會影響,在建筑裝飾綠色設計和建筑節能上有代表作品。
4.2023年度收入總額應達到或超過人民幣600萬元。具有多種設計資質的企業在填寫收入總額時,建筑裝飾設計(含建筑設計企業的室內設計及環境藝術設計)的收入金額應不少于人民幣300萬元。
5.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規模。具有專業技術職稱或資格的人員不應少于10人。
6.申報企業及企業從業人員,2023年度獲得建設類協會組織的設計大賽,或者設計方案實施后取得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魯班獎等國家優質工程和住建部門、建設類行業協會認定公布的省、市級優質工程,給予相應的加分。
7.企業所屬專業技術人員在公開的出版物上發表文章和作品,如《中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學報》《中華建筑報》及《福建建設科技》等,給予相應的加分。
8.未被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列入黑名單,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其他不良記錄。
(四)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成長性<先進>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并且成立時間未滿10個自然年度。為鼓勵爭創裝配式裝修先進企業,集設計、施工一體裝配式裝修的會員企業,成立時間未滿20個自然年度。
2.成長性企業獲得2022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信用評級AAA認證,或符合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信用評級AAA的評價標準。先進企業獲得2022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信用評級AAA認證,且符合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信用評級AAA的評價標準。
3.取得建筑裝修裝飾(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建筑裝飾(幕墻)工程設計專項乙級資質。
4.近3年產值規模增長比較明顯,企業實力逐年增強,對當地建筑裝飾行業發展能積極做出貢獻。企業關心支持行業發展進步,積極承辦省裝協或地方協會各類活動,企業主要負責人積極參加協會的重大活動。
5.近3年無出借資質、轉包、違法分包、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事故,未被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列入黑名單,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其他不良記錄。
三、評價認定材料要求
(一)本通知及所有附件資料(含相關表格)均可從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網站(網址:m.e881.cn)和官方微信號(FJ-BDA)下載打印,但不得縮放、重新編印。
(二)復印件應清晰真實,加蓋公章,也可在統一使用A4紙并裝訂成冊后加蓋騎縫章。
(三)企業申報時應實事求是,附件資料加蓋公章,裝訂成冊后需加蓋騎縫章,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四)評價認定資料的電子文檔存儲在U盤(不得提供光盤,不得壓縮文件),與書面資料一同報送。申報資料為word格式,無需蓋章(不得插入圖片),文件命名“××公司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資料”;其他資料應掃描存儲為JPG或PDF格式,其中業績資料必須為原件的掃描件。
(五)企業所申報的業績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的業績;獲獎或認定業績時間的確認以獲獎或認定文件或證書頒發日期為準,無需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業績材料。獲獎、認定級別包括國家、省、市級,其他(請說明)。若同一工程獲得或被認定兩個及以上獎項的,只計取高級別的獎項,但該工程所獲獎項分別屬于不同年份的除外。例如:在一個年度內,既獲得或被認定國家層面獎項的業績,又獲得或被認定省級獎項的工程業績,只認定國家層面獎項的業績,而不重復計取省級獎項的業績。
四、評價認定程序和時間
(一)申報:為簡化程序和減輕企業負擔,申報單位(企業)是省裝協會員,或企業注冊所在地區未成立市級建筑裝飾(行業)協會的,可以直接向省裝協秘書處提出申請。申報單位(企業)根據自身需求,也可以向企業注冊所在地市級建筑裝飾(行業)協會提出申請。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6月5日。
(二)審核:我會秘書處負責對申報資料進行初核,必要時組織主要推薦單位或有關單位,對初核結果進行復核。
(三)認定:我會對企業申報資料的進行最終結果的認定,并形成公示名單。
(四)公示:公示名單在協會官網公示7日(日歷天數)。公示期間協會設立監督投訴電話,受理實名投訴。
(五)結果發布: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結果及企業綜合實力認定情況(行業龍頭企業、十強企業、先進或優秀企業名錄),結合線上、線下方式適時發布。
五、評價認定工作紀律
(一)企業應秉持客觀、全面、準確的原則,如實申報材料,不得弄虛作假。若發現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以上結果,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消榮譽稱號和取消下一年度評價認定資格,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二)我會和推薦單位的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遵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格執行標準和有關規定,保證評價認定活動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通報處理。
六、秘書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燕、林鶯
郵箱:1093165984@qq.com、306063120@qq.com
聯系電話:0591-83255966、83213066
聯系地址:福州市廣達路68號金源大廣場西區31層
附件:
一、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公共建筑裝修裝飾類)工作方案(試行)
二、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住宅裝修類)工作方案(試行)
三、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設計類)工作方案(試行)
四、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成長性<先進>企業)工作方案(試行)(請點擊文末“文件下載”)
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
2024年5月8日
報送: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建筑裝飾協會
抄送: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
福建省建筑裝飾行業協會2024年5月8日印發
文件下載:閩裝協〔2024〕10號關于開展2023年度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認定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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